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PPT:把为民用权转化为实干实绩|课件+讲稿
▣PPTX▧资源编号:DKB-931发布时间: 2026-10-09更新日期:2026-10-09
资料预览
资源摘要
群众反映的问题超出本岗位权限,应该怎样接续办理?项目完成了,后续运营和群众受益情况由谁检验?这份《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把为民用权转化为实干实绩》资料从这些具体问题展开,说明职责之外如何做好解释与部门衔接,职责之内如何避免拖延推诿,以及怎样把项目质量、资源投入、后续维护纳入实绩评价。备课时可结合本单位审批、窗口服务和项目管理中的实际事项组织讨论。
课件目录与内容框架
《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把为民用权转化为实干实绩》PPT共16页,沿着用权立场、决策执行、监督评价展开。
PPT目录:
一、权力观政绩观的核心内涵要求
二、实践路径一:坚持为民用权根本立场
三、实践路径二:落实科学决策重要前提
四、实践路径三:强化担当履职行动关键
五、实践路径四:筑牢接受监督重要保障
六、实践路径五:健全评价实绩检验标准
七、践行要求与警示案例
重点内容解读
第13页集中讲解第六章“实践路径五:健全评价实绩检验标准”,重点落在考核指标怎样影响干部的工作取舍:单看项目数量和短期增速,容易忽略公共服务、风险防控及长期基础工作;评价过度依赖内部材料,群众的实际感受便难以进入考核。课件提出差异化考核、兼顾显绩与潜绩,并通过民意调查、群众座谈等渠道增加群众参与。配套讲稿将评价具体到岗位:窗口服务看办理质量与群众感受,项目建设兼看质量、安全、效益和后续运营,长期工作看阶段进展与持续贡献。
配套讲稿试读
节选一:超出职责权限的群众诉求,怎样回应和衔接
把为民用权落到实处,第一条是始终明确权力来源和根本遵循。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岗位赋予的审批、管理、决策、协调等职权,都应当服务于法定职责和公共利益。不能因为掌握资源、熟悉流程,就把权力当成个人便利;也不能把“为群众办事”简单理解为无原则通融。真正的为民用权,必须在制度轨道内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与此同时,要正确处理依法履职与主动服务的关系。法定职责必须认真履行,法无授权的事项不能擅自突破。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以“没有权限”为由简单推开,而应当讲清职责边界、帮助找到办理路径、推动相关部门衔接;对于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则要提高效率、主动研究,防止程序成为久拖不办的借口。第二条是坚持公正用权。群众对权力运行最直接的感受,往往来自同类事项能不能按同一标准办理、公共资源能不能公平分配、政策执行会不会因人而异。要减少关系、人情、小团体利益对公共决策的干扰,做到规则公开、标准统一、过程可解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越要把公平性作为重要尺度。第三条是坚持廉洁用权。权力与项目、资金、资源、机会紧密相连,越是关键岗位越要警惕把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关系和个人利益。廉洁不仅是守住“不收不拿”的底线,更要做到公私分明,不利用岗位影响为本人、亲属或者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人情代替制度,不让私心改变公共判断。
节选二:决策程序齐全,还要检查意见是否真正被听取
第一,要把调查研究做在决策前。不能只在会议室里看材料、听汇报,也不能用个别情况代表整体情况。要围绕决策涉及的人群、区域、行业和利益关系,深入一线了解真实需求,既听支持意见,也听不同声音;既看当前困难,也看长期影响。没有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就容易把主观愿望当成客观条件。第二,要根据事项特点做好公众参与和专业论证。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听取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需要借助专家和专业机构进行分析论证。听意见不是走形式,论证也不能只找支持既定方案的人,而应当把不同观点、不同风险充分摆出来,通过比较选择更稳妥的方案。第三,要重视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不仅要问“能不能做”,还要问“做了以后可能出现什么问题、风险是否可控”。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财政承受、生态环境等可能受到影响的事项,应当做好风险研判。涉及法定权限、程序和政策要求的,还要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防止决策一开始就越过边界。第四,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重视决策后的跟踪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对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要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不能先定结论再走程序。政策执行后还要看实际效果是否与预期一致,群众有没有新的诉求,环境条件有没有变化。发现问题要及时调整,敢于根据事实纠偏,本身就是对公共利益负责、对工作成效负责。科学决策还要避免把“程序齐全”简单等同于“决策科学”。如果调查研究停留在固定路线、征求意见流于形式、专家论证只听一种声音,即使程序表面完整,也难以真正发现问题。每一道程序都应当服务于提升决策质量,而不是为了留下材料、证明“走过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