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应知应会PPT:党的基本知识与培养考察要点|课件+讲稿
▣PPTX▧资源编号:DKB-471发布时间: 2026-09-11更新日期:2026-09-11
资料预览
资源摘要
备课可先讲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员条件,再对照思想表现、现实表现两页说明考察内容。讲稿补充了容易混淆的问题: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是否意味着取得党员权利,积极分子培养与发展对象培训有哪些区别。附录速查表将申请后谈话、培养联系人、考察频次等12项知识与程序要点逐项列出,便于课后查阅。
课件目录与内容框架
这是一套《入党积极分子应知应会:党的基本知识与培养考察要点》PPT,共16页。
PPT目录:
一、党的性质与根本宗旨
二、党的指导思想与行动指南
三、入党基本条件与义务权利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流程
五、支部考察核心要点
六、积极分子自我提升要求
重点内容解读
第五部分:支部考察核心要点
第13—14页将考察内容分为思想表现和现实表现。思想表现涉及理论学习、入党动机、政治立场、政策态度和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表现;现实表现则关注学习工作实绩、服务群众、遵规守纪和群众评价。
讲稿进一步解释“群众基础”:是否诚实可靠,能否团结同志,平时是否愿意服务,并用公共事务补位、回应他人诉求、接受批评等例子说明。授课时可围绕一次集体任务追问:本人做了什么,同学同事如何评价,遇到问题后有没有改进。
配套讲稿试读
节选一:确定积极分子的程序与申请时限
现行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明确,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之后报上级党委备案。这个程序传递出一个鲜明信号: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不能由个人指定,也不能靠关系、印象或者简单“排队”等待,而要经过组织了解、推荐和集体研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全国统一的现行规定并没有把“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设定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普遍硬性前置条件,也没有统一规定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环节必须公示多少天。各地区、各单位可能根据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操作办法,实际办理时应当服从本单位党组织的现行制度,但不能把地方性操作口径当成全国统一规定。
节选二:培养联系人职责与谈心谈话内容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重要任务,包括介绍和阐释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经常谈心谈话,了解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并填写意见;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因此,与培养联系人沟通时,最重要的是“真实”。不要把谈心谈话理解为只说成绩、只讲表态。真正有价值的交流,是能够讲清近期学习有什么收获、思想上有哪些困惑、工作生活中遇到什么矛盾、自己发现了哪些不足以及准备怎么改。培养教育只有建立在真实情况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
节选三:参加党内活动与思想汇报要求
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时,要摆正身份。入党积极分子可以按照组织安排接受教育、参加有关学习实践,但尚未取得党员资格,不能把参加活动等同于拥有党员权利。越是在接近党组织的过程中,越要增强程序意识和身份意识。
思想汇报也是培养教育中的重要方式。国家层面的现行细则没有统一规定所有积极分子必须“每季度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具体频次可以按照所在党组织要求执行。但无论形式和频次如何,核心都是真实、具体、有思想变化,不能照抄网络范文,更不能为了交材料而虚构经历。
节选四:考察频次、接续培养与发展对象培训
现行细则明确,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材料按规定转交,新单位党组织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这里需要区分清楚:“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是进入发展对象阶段的重要条件,不等于满一年就自动成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仍然要看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和现实表现。
发展对象还要接受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现行规定明确,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一般不少于三天或者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这个时长要求针对发展对象阶段,不应简单提前套用于所有入党积极分子。理解这些制度边界,有助于我们形成准确的程序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