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存在的问题自查PPT:决策用权项目建设与群众评价的检视清单|课件+讲稿
▣PPTX▧资源编号:DKB-957发布时间: 2026-10-10更新日期:2026-10-10
资料预览
资源摘要
一条热线工单标注“已答复”,还要核对办理过程、实际结果和回访意见,才能判断诉求是否解决。这份《政绩观存在的问题自查:决策用权项目建设与群众评价的检视清单》资料要求保留负面评价与未解决事项,并把每个问题写清事实依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验收标准。决策档案、项目运行记录与群众反馈各有核查用途,适合帮助个人或部门把笼统的自查表述改成可核实、可跟踪的具体事项。
课件目录与内容框架
以检视要点、问题分类和事实依据逐项对应编排的《政绩观存在的问题自查:决策用权项目建设与群众评价的检视清单》PPT,共16页。
PPT目录:
一、自查工作总体要求
二、决策用权维度检视清单
三、项目建设维度检视清单
四、群众评价维度检视清单
五、问题整改方向指引
六、自查工作推进要求
重点内容解读
第10—12页进入第四章“群众评价维度检视清单”,重点检查群众意见从收集到办理、评价的全过程是否真实有效。第10页核对需求响应、群众参与、办理时效和公共服务满意度,第11页区分需求忽视、诉求漠视与评价数据造假,第12页将这些问题对应到问卷原始记录、意见吸纳说明、12345工单、信访档案和回访反馈。较有辨识度的内容是对评价过程本身的检查:选择性抽样、诱导评价或隐去差评,都可能让满意度数字遮住未解决的问题。讲稿同时提醒,“已答复”不能直接等同于“已满意”。组织自查时,可沿一件群众诉求核对受理、处置、答复和回访记录,找出实际办理与台账状态之间的差异,再确定需要补办、重新解释或继续协调的事项,为判断整改是否到位提供依据。
配套讲稿试读
节选一:工单答复之后,怎样核实群众的问题是否真正解决
群众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群众评价维度的自查,核心就是看我们的工作有没有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群众是否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住房、出行等民生领域,都是群众感受最直接的地方,也是检验干部政绩观最现实的考场。要检查民生需求响应是否充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项目安排和服务供给,是否通过座谈、走访、问卷、公示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是否把群众需求清单转化为干部履职清单;是否存在重上级关注、轻群众期盼,重台账完成、轻实际效果的问题。要检查诉求办理是否形成闭环。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响应时限、办理过程、反馈结果和满意度回访;对复杂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是否主动担当破解;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是否返工整改。不能把程序走完当成问题解决,不能把“已答复”简单等同于“已满意”。要检查群众评价是否真实。满意度调查、政务服务评价、民意反馈、信访办理结果,都必须真实完整,不得选择性抽样、诱导评价、篡改结果。群众评价一旦失真,工作短板就会被掩盖,错误导向就会被放大。真正重视群众评价,就要敢于听差评、看短板、改问题。自查能不能站得住,关键看事实依据。决策用权方面,要归集会议纪要、论证材料、审批文件、权力运行台账、审批签字记录、审计反馈、巡视巡察整改通知、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材料,重点核查程序是否完整、权力边界是否清晰、问题线索是否整改到位。项目建设方面,要归集立项申报、可行性研究、规划审批、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记录、验收报告、预算批复、拨付凭证、审计报告、运行记录、效益评估和群众使用反馈等材料。材料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能够反映决策、实施、资金、质量、效益各环节的真实情况。群众评价方面,要归集群众意见征集记录、座谈会纪要、问卷原始数据、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服务热线工单、信访办理档案、政务平台留言、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报告、媒体公开反馈等材料。特别要如实归集负面评价和未解决诉求,不能只挑好看的、顺耳的、方便展示的内容。归集材料要坚持真实完整可追溯。凡是经过加工美化、选择性呈现、缺少原始依据的材料,都难以支撑严肃检视。自查不是为了证明没有问题,而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只有把事实链条建起来,整改责任才能压下去,整改效果才能看得见。
节选二:验收报告齐全以后,还需检查运行、使用和后续效益
项目建设是政绩观最容易被看见的领域,也是最容易出现偏差的领域。自查项目建设,不能只看有没有开工、有没有竣工、有没有形成可展示成果,更要看项目是否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地方发展实际和群众真实需求,是否尊重财力承载、资源环境承载和后续运营能力。在立项论证上,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贪大求洋、盲目铺摊子的倾向。一个项目能不能上,不能只看短期视觉效果,更要看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可持续性。对没有充分论证、没有群众需求支撑、没有资金保障、没有运营方案的项目,要坚决防止仓促上马。在建设过程上,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审批方案推进,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是否合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廉政风险是否得到有效管控。项目建设不能重速度轻质量、重进度轻安全,更不能让工程成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载体。在资金使用上,要检查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资金投入与实际产出是否匹配,不能只重投入规模、不问使用绩效。对无效投入、铺张浪费、超出承受能力的项目,要敢于指出、及时纠偏。在成效产出上,要检查项目建成后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是否存在建而无用、建而不用、长期闲置、功能失效等现象。项目好不好,不仅要看验收表,更要看运行记录、群众使用反馈和后续效益。如果项目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甚至留下隐患和包袱,就不能称之为实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