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五中全会管党治党责任落实PPT:把责任要求讲清到履职环节|课件+讲稿
▣PPTX▧资源编号:DKB-1462发布时间: 2026-11-02更新日期:2026-11-02
资料预览
资源摘要
同一项工作涉及党组织、分管负责人、业务部门和监督机构时,各方应做什么?这份《二十届五中全会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把责任要求讲清到履职环节》资料围绕责任边界与协同接口展开,说明集体决策、分管履职、日常监督和问题整改之间的衔接,帮助使用者把责任讲到具体事项。
课件目录与内容框架
这是一份《二十届五中全会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把责任要求讲清到履职环节》PPT,共16页。
PPT目录:
一、制度依据与责任主体
二、职责边界与任务衔接
三、检查反馈与闭环管理
四、个人履职与签字背书
五、分管领域责任分解
六、思想认识与行动统一
重点内容解读
第11—12页聚焦第四章“个人履职与签字背书”,将班子成员履职拆解为部署、推进、检查、报告、整改五个环节,并展示责任清单确认、履责纪实和检查反馈的衔接方式。用于专题党课或班子学习时,可结合分管事项逐项讨论:任务是否有人推进、困难是否及时报告、整改是否经过复核,避免把签字当作履职的全部。
配套讲稿试读
节选一:责任主体之间的边界
党委(党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主体,要把党的建设同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一道研究、部署、落实。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推动班子和下级党组织履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既抓分管业务,也抓分管领域的党建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纪委依职责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党员干部在具体岗位上遵守制度、担当作为。这些职责相互衔接,但不能相互替代。有了责任主体,还要讲清责任的边界。党委(党组)不能把主体责任全部交给党务部门,书记不能只在年终听取汇报,班子成员不能把分管领域出现的问题一概推给书记或纪检部门。纪委监督责任也不是代替党委作决策、代替业务部门抓日常管理。支部在职责范围内能够发现和纠正的事项,应主动处理;超出权限的,依程序报告和移交。各负其责、统一协调,才是责任体系真正运行的状态。
节选二:从个人履职到分管领域
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个人履职清单不应成为“纸面分工”。在部署时,讲清自己承担什么任务,向谁传达、与谁协同;在推进时,按规定组织力量、解决困难;在检查时,关注风险与偏差;在报告时,如实说明进展和问题;在整改时,明确自己应做的部分并接受复核。这样把责任贯穿全过程,才能避免“部署给别人、检查交给别人、报告只写成绩”的断裂。分管领域的责任接口尤其容易模糊。分管负责人要与党务部门、纪检机构和业务部门保持必要沟通,但沟通不等于相互代替。党务部门提供组织和制度支持,纪检机构依法依规监督,业务部门对本领域流程和人员管理负有直接职责。分管负责人需要掌握本领域的重点问题,推动各方按职责处理,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对于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按议事规则提交研究,不私下作决定。个人报告情况要完整,既反映已完成的任务,也反映尚未解决的困难和所采取的措施。分管领域出现问题时,不能只写“已要求相关部门整改”,还应说明自己如何督促、何时复核、制度上是否需要补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