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观政绩观案例PPT:用正反案例解析用权选择与政绩结果|课件+讲稿
▣PPTX▧资源编号:DKB-948发布时间: 2026-10-09更新日期:2026-10-09
资料预览
资源摘要
回报周期长的项目,未必更符合长远利益;没有达到预期的项目,也不能仅凭结果倒推决策动机。《权力观政绩观案例:用正反案例解析用权选择与政绩结果》资料借三个情景说明,判断用权选择需要回到当时的需求、信息、程序和资源条件,再看实施中是否接受监督、发现问题后是否纠偏。适合用来组织有分歧、有取舍的案例讨论,帮助学员说清一个方案为什么值得选、另一个方案还缺哪些依据。
课件目录与内容框架
以三个基层决策情景串联的《权力观政绩观案例:用正反案例解析用权选择与政绩结果》PPT,共17页。
PPT目录:
一、权力观政绩观核心内涵阐释
二、正面典型案例解析
三、反面警示案例解析
四、履职实践启示要求
重点内容解读
第6—11页是第二章“正面典型案例解析”,其中第9—11页的老旧小区改造情景最适合深入讨论:居民提出管网改造、停车和加装电梯三类诉求,当期资金只能支持其中两类,干部必须说明优先顺序。课件先评估基本生活需要、受益范围与迫切程度,再通过居民协商确定安排,同时交代暂未实施事项的后续方案。讲稿补充了两个容易遗漏的问题:声音最大的群体不能代表全部居民,项目竣工后还要有人维护。课堂上可让学员分别说明三类诉求的受益对象、实施约束和等待成本,再讨论怎样解释取舍、怎样接续办理未入选事项,练习在资金有限时兼顾公平、急需与长期使用效果。
配套讲稿试读
节选一:三类民生诉求只能先办两类,依据应当怎样说明
第二个情景来自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同时提出管网改造、停车、加装电梯等多种诉求,而当期资金不可能一次解决全部问题。这种场景在基层很常见:群众需求都是真实的,但资源有限,必须排序。干部怎样排序,最能检验权力观和政绩观。第一,要先区分“迫切程度”和“影响范围”。直接关系安全、基本生活和普遍公共利益的问题,应当依法依规优先评估解决;改善便利度和品质的事项,也要纳入后续安排,但不能简单以“哪个更显眼、哪个更容易宣传”来排序。把资源优先投向真正的急难愁盼,是为民用权的直接体现。第二,要把群众参与贯穿决策过程。不同楼栋、不同年龄、不同家庭情况的居民,对改造事项感受不同。如果只听声音最大的群体,容易形成新的不公平。可以通过居民议事、走访征询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把政策边界、资金条件和技术约束讲清楚,让群众理解为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第三,要做好未能当期解决事项的接续安排。资源有限不等于“没选上就不管”。对于暂时无法实施的合理诉求,应说明原因,研究资金、政策和实施条件,在后续计划中持续推进。这样才能把当下民生实事与长期公共服务改善衔接起来,避免“只解决最容易出效果的问题”。第四,要把项目质量和后续运维纳入政绩评价。民生项目不是“竣工即结束”。管网是否耐用、设施是否有人维护、群众使用是否方便,往往比开工仪式和完工照片更重要。把全生命周期效果纳入考虑,才能防止重建设轻管理、重投入轻效益。这一案例说明,显绩与潜绩并不是两套互相排斥的工作。解决眼前最急的民生问题,是应有担当;完善长期维护机制、统筹后续需求,同样是责任。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既不以“长期规划”为由拖延急事,也不为了快速见效把长期问题留给以后。
节选二:村集体选项目,不能把“周期长”直接当作“利长远”
先看这样一个情景:村集体获得一笔产业扶持资金,需要在不同发展项目之间作出选择。一种方案可能见效较快,但可持续性有限;另一种方案前期投入较大、回报周期更长,却可能更符合本地资源禀赋和长期增收需要。这个情景的重点不在于哪一种项目名称更“高级”,而在于决策依据是什么。第一步是问需于民。村级项目直接关系集体资产和群众利益,不能先定结论再“征求意见”。应通过走访、议事协商等适当方式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尤其要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弄清群众最关心的是就业、收入、公共服务,还是产业可持续发展。只有把需求底数摸清,项目决策才有现实基础。第二步是科学论证。群众有意愿,并不意味着项目一定可行。还要结合资源禀赋、市场前景、投资规模、运营能力、生态环境和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分析。对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可以依法依规听取专业意见。科学论证的目的,是防止“看起来很美”的项目因为脱离实际而成为新的负担。第三步是按程序集体决策。涉及集体资金、集体资产和重大项目的事项,应按照适用制度履行民主决策、集体研究等程序,不能由个人拍板。程序完整不仅保护群众利益,也保护履职干部,使决策过程有依据、有记录、可追溯。第四步是公开监督。项目确定后,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重要变更等信息,应按照规定公开,接受相应监督。尤其要防止决策时讲“共同受益”,实施中却变成少数人获利;防止立项时说得很好,后期因缺乏运营管理而成为闲置资产。这个正面情景给我们的启示是:正确权力观并不表现为干部“替群众作主”,而是依法履职、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正确政绩观也不是简单选择“周期更长”的项目,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短期收益和长期发展之间找到最符合群众整体利益的方案。所谓“打基础、利长远”,必须有真实需求、科学论证和可持续机制支撑。


